2026年度最新公告:深圳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深圳出版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现对深圳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深圳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项目服务期限:三年
(三)项目服务范围:集团公司、分公司及下属企业
(四)项目服务背景说明
深圳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于2007年正式成立,是我国第一家经中宣部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原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成立、融合出版发行业上下游资源于一体的大型出版发行集团。作为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方针政策的文化产业领域的国有企业,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是落实依法治国战略、推进依法治企的必然要求,力求系统性防范法律风险、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根据2023年新修订的《公司法》以及深圳市国资委印发的相关暂行办法,国有企业试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在此过程中,外部常年法律顾问发挥着关键的支撑与推动作用,通过专业的常年法律服务,切实推动总法律顾问制度落到实处,提升企业整体的法治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五)项目服务内容
根据集团面临现实以及未来的法律服务需要,本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的服务范围包括深圳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及下属企业,具体服务内容主要为以下四个层面:
1.战略层面:核心决策支持与风险防控
此层面直接服务于集团重大经营决策,是法律顾问的核心价值所在,主要包括:
(1)重大决策法律论证:为集团及下属企业的重大规章制度制定、重大经营、管理、投资决策提供合规性审查及法律依据和书面法律意见。
(2)重大事项专项支持:参与重大事项、重大纠纷的协商、谈判与分析研讨,协助制定谈判策略及解决方案。
(3)政府事务合规指导:就贯彻落实政府有关事项提供合法合规性指导;应要求协助与政府进行沟通,提供法律意见。
2.管理层面:日常运营法律支持
此层面贯穿集团日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保障各项业务合规运行,主要包括:
(1)合同及文书审核:参与各类型合同、法律文书的起草、修改与审核,并协助拟定常用合同示范文本。
(2)会议及咨询即时响应:
①应邀列席集团内部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解答或书面解答。
②就咨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③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咨询并前期介入指导,涵盖包括但不限于经济争议、劳动争议、投资并购、知识产权等领域。
(3)权利维护与声明:以集团法律顾问名义,就重大权利主张发布授权声明或发送律师函。
3.赋能层面:法律培训与信息更新
此层面旨在提升集团整体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主要包括:
(1)法律知识培训: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协助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和培训活动。
(2)法律法规速递:定期提供与集团经营、管理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最新政策、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等信息。
4.保障层面:定期汇报与个案代理
此层面确保法律服务的透明度和延续性,并对超出常规范围的重大案件提供专门服务,主要包括:
(1)半年度工作报告:每半年向集团出具法律工作报告,内容需包含工作计划、进展、风险披露及解决方案。
(2)诉讼/仲裁代理服务:接受集团委托,以优惠价格代理集团及子公司的诉讼、仲裁案件,且指派代理律师的执业年限均不少于3年。需特别说明:该费用另计,不包含在常年服务费内。
(六)项目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安排固定项目团队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成员(不包含负责人)应不少于3人。供应商团队的负责人在服务中必须保持一致性,不得更换。
2.供应商应按照公司提出的工作要求和交付时间,及时完成相关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
3.如遇重大或突发性事件,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委派律师到场协助处理相关事务。
4.对服务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供应商应做好相关材料的保密工作。
5.每年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律顾问服务进行考评,考评标准详见附件,考评不合格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合格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且律师事务所可以承接全领域的法律服务,包括诉讼(民事、刑事等案件代理)、非诉;
2.团队负责人须具备律师执业证,且具有5年以上连续执业经验;
3.团队负责人及成员近三年无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惩戒记录和不良执业记录,年度考核合格;
4.总所与分所、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分所、联营律师事务所与作为其合伙联营一方的律师事务所不得同时投标。
二、项目限价
本项目的项目预算拟定为18万元/年(含税),三年总预算为54万元(含税)。该费用为总价包干,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相关费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合格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且律师事务所可以承接全领域的法律服务,包括诉讼(民事、刑事等案件代理)、非诉;
(二)项目团队负责人须具备律师执业证,且具有5年以上连续执业经验;
(三)团队负责人及成员近三年无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惩戒记录和不良执业记录,年度考核合格;
(四)总所与分所、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分所、联营律师事务所与作为其合伙联营一方的律师事务所不得同时投标。
四、公告期限
2026年7月23日-2026年7月30日
五、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方式
(一)领取时间:2026年7月23日-2026年7月30日
(二)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为:邮箱获取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方式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下午16:30。若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2家的,我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进行适当延长,截止时间另行公告。
(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深圳市罗湖区
(三)递交要求:邮寄或直接递送。供应商需递交一份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时需密封(加封条盖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联系邮箱(便于通知谈判时间)。对于未按时递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密封性及完整性存在问题,视为供应商不参与本项目。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