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资讯:福建省长乐第二中学食堂劳务委托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地区:福建
项目概况
福建省长乐第二中学食堂劳务委托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8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J-GK-2026003
项目名称:福建省长乐第二中学食堂劳务委托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493,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福建省长乐第二中学食堂劳务委托服务项目 第1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 493,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93,000.00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福建省长乐第二中学食堂劳务委托服务项目 1.00 493,000.00 项 餐饮业 否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福建省长乐第二中学食堂劳务委托服务项目 第1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小微企业参与投标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小微企业参与投标的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餐饮业 ”,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7月30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到12:00,下午15:00到17:00.
获取地点及方式:福州市。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份(电子文档招标文件)。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供应商开具的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③报名人代表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后现场报名。
[凡无法到我公司办理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报名材料、汇款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的报名信息(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并与招标公司人员确认报名情况。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8月1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郑 工
电话:13041093518
邮 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