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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招标

2026年度重磅推荐: 漯河市“十五五”全民健康规划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7 14:47:46 浏览次数:2

2026年度重磅推荐: 漯河市“十五五”全民健康规划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HS-2026-2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漯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漯河市“十五五”全民健康规划编制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0万元,招标人为漯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漯河市“十五五”全民健康规划编制专项服务采购项目,围绕漯河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际、居民健康现状、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公共卫生服务短板等开展系统性调研、数据分析、趋势研判,高标准完成《漯河市“十五五”全民健康规划》文本编制、评审汇报材料等全套成果,为漯河市“十五五”时期全民健康领域政策制定、资源配置、项目谋划、健康城市建设提供科学依据与行动指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漯河市“十五五”全民健康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漯河市“十五五”全民健康规划编制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2 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响应人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资料,响应人在成交后,应将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磋商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企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7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3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6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漯河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漯河市

 七、其他

受漯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委托,就漯河市“十五五”全民健康规划编制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项目资金来源:财政,出资比例为100%,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HNHS-2026-22

1.2 项目名称:漯河市“十五五”全民健康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00000元

1.5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漯河市“十五五”全民健康规划编制专项服务采购项目,围绕漯河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际、居民健康现状、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公共卫生服务短板等开展系统性调研、数据分析、趋势研判,高标准完成《漯河市“十五五”全民健康规划》文本编制、评审汇报材料等全套成果,为漯河市“十五五”时期全民健康领域政策制定、资源配置、项目谋划、健康城市建设提供科学依据与行动指引。

1.6 服务质量:成果报告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及现行相关规范要求,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1.7 服务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规划通过市级评审、正式印发定稿并完整交付全部成果资料止,整体服务周期不超过180日历天。

1.8 磋商范围:详见采购需求及其他要求。

1.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2 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响应人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资料,响应人在成交后,应将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磋商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企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6年07月27日至2026年07月3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河南省漯河市

3. 方式:供应商须到达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资料方可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 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3.2 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注: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通过报名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现场审查。响应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在采购过程中一旦发现响应人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磋商资格。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6日10时00分。

2. 地点:漯河市。(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纸质版以及电子响应文件以光盘或U盘的形式,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开标现场。)

五、响应文件开启

1. 时间:2026年08月06日10时00分。

2. 地点:漯河市

 六、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