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公告发布:长春市九台区水利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选择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YC-[2026]-0604
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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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九台区水利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选择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水利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选择项目;
2.2服务地点:长春市九台区;
2.3代理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一年止;
2.4招标范围:为长春市九台区水利局监督管理实施的水利类建设工程项目基础设施工程、配套附属工程、水利建筑工程、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工程及水利零星改造工程等全部依法应当招标项目提供全过程招标代理工作,即从报建、招标登记开始,发布招标公告至招标档案归档的全部工作及水利建设工程招标类项目业务咨询;
2.5入围数量:拟入围5家(投标人大于4家,不足5家时,通过初步评审合格即可入围);2.6服务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仍有效存续,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招标服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建筑注册造价师资格或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5年以上建筑工程或水利工程项目招标工作经验;
3.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6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今)水利工程类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3.7本次招标不接燮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7月31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参与项目登记,投标人将以下材料纸质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彩色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取得联系进行确认,并详细填写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其他方式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予认可。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项目负责人证书;
(3)企业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法定代表人证明(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8月18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郑 工
电话:13041093518
邮 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