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资讯:灵宝市川口镇中心小学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XSD-2026-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灵宝市川口镇中心小学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1.3,招标人为灵宝市川口镇中心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灵宝市川口镇中心小学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包含为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饭菜制作、食谱安排和食堂管理工作中的相关任务,保障学生
营养用餐,以及学校食堂环境卫生保洁、餐用具消毒、餐厨垃圾处理等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灵宝市川口镇中心小学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灵宝市川口镇中心小学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持有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拟投入的服务团队中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健康证,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食品卫生、消防安全、规范用工和财务制度等方面不良记录(提供声明,并加盖公司公章)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6、供应商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19日08时00分到2026年01月2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灵宝市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灵宝市川口镇中心小学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NXSD-2026-001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灵宝市川口镇中心小学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包含为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饭菜制作、食谱安排和食堂管理工作中的相关任
务,保障学生营养用餐,以及学校食堂环境卫生保洁、餐用具消毒、餐厨垃圾处理等服务:
4、预算金额:21.3万元(此预算费用为估算金额,后期根据实际用餐人数及供餐天数据实结算)
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服务周期:一学年(具体以每学年实际发生月份据实核算)
7、采购范围:灵宝市川口镇中心小学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详见磋商文
件);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标准,满足采购人的服务需求;
9、服务标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2019年2月20日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2019年4月1日开始施行)、《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豫政食安办(2015)6号)和2021
年8月13日教育部等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2021年8月13日开始施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
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1、现场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19日08时00分至2026年01月23日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竞争性磋商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3、现场报名地点及磋商文件获取地点:灵宝市
4、报名资料的递交:(1)营业执照(副本);(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副本);(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1)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2)不符合磋商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张岩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