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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最新招标:江西省泰和县第四实验小学校内食堂生鲜肉类等食材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30 15:12:19 浏览次数:1

2026年度最新招标:江西省泰和县第四实验小学校内食堂生鲜肉类等食材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XCKJA202606)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

一、招标条件

本泰和县第四实验小学校内食堂生鲜肉类等食材配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0万元,招标人为泰和县第四实验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泰和县第四实验小学校内食堂生鲜肉类等食材配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泰和县第四实验小学校内食堂生鲜肉类等食材配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①属性为服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批发业。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承接企业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响应文件中须由响应人提供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8日00时00分到2026年08月05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有意向供应商可将报名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7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2026年08月17日09时3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陈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