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招标公告:广东省珠海市教育局校家社协同育人“教联体”系列活动项目
(招标编号:GDZY2026CG119)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珠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珠海市教育局校家社协同育人“教联体”系列活动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1.8万元,招标人为珠海市教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壹万捌仟元整(¥518,000.0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珠海市教育局校家社协同育人“教联体”系列活动项目
(001)珠海市教育局校家社协同育人“教联体”系列活动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珠海市教育局校家社协同育人“教联体”系列活动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条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中小企业),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9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05日17时30分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者邮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0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珠海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DZY2026CG119
项目名称:珠海市教育局校家社协同育人“教联体”系列活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壹万捌仟元整(¥518,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珠海市教育局校家社协同育人“教联体”系列活动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518,000.00元
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
(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其他服务珠海市教育局校家社协同育人“教联体”系列活动项目1(项)
共他服务珠海市教育局家社协同育人“教联体”系列活动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518,000.00518,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系列活动所有服务内容(活动时间:2026年9月-12月期间举办)。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诺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中小企业),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9日至2026年08月0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方式:现场购买或者邮购。
售价:3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0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珠海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郑 工
电话:13041093518
邮 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