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资讯: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档案数字化扫描及提级编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LHS202607398)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档案数字化扫描及提级编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档案数字化扫描及提级编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档案数字化扫描及提级编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磋商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3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0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磋商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净月开发区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档案数字化扫描及提级编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08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HS202607398;
项目名称: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档案数字化扫描及提级编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1500.00元;
最高限价:461500.00元;
采购需求: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档案数字化扫描及提级编目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1年;
质量标准: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政策;
(7)《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5年12月31日后成立至今的公司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2)投标人具有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承诺函);
(3)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07月30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6年08月05日下午16时00分;
2.方式:邮箱获取,凡确认参加投标者,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并同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购买标书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售价:人民币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开标
时间:2026年08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