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资讯: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第四学校食堂劳务服务与非大宗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6-HXCT-168)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第四学校食堂劳务服务与非大宗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第四学校食堂劳务服务与非大宗食材采购配送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第四学校食堂劳务服务;
(002)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第四学校食堂非大宗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第四学校食堂劳务服务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3.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5. 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6.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资金交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 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经营者)。
(002)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第四学校食堂非大宗食材采购配送服务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3.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5. 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6.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资金交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 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销售经营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3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05日17时00分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0日14时30分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