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使用采购招投标管理服务平台,提供货物招标信息、工程招标信息、服务招标信息、电力招标信息等招投标信息服务!
禁止复制内容!
服务招标

2026年度最新招标:吉林省2026 年长春市十一高中(兴港校区)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05 13:10:04 浏览次数:1

2026年度最新招标:吉林省2026 年长春市十一高中(兴港校区)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CC‑FWZB‑202607008)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6 年长春市十一高中(兴港校区)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长春市十一高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2026 年长春市十一高中(兴港校区)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 年长春市十一高中(兴港校区)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8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8 月 10 日 16 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8 月 24 日 13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 年 08 月 24 日 13 时 30 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2026 年长春市十一高中(兴港校区)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1.2 项目编号:ZYCC‑FWZB‑202607008。

1.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 服务内容:为全校师生 (第一学年学校招生人数约 200 人,学校现有教职员工约 80 人) 提供优质服务,涉及原材料采购及加工、制作、食品安全管理、厨房、餐厅的餐饮服务及食材配送。

1.6 服务要求:优质服务,每学期师生满意度测评不低于 85%。

1.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及中小学校学生集中用餐管理相关规定。

1.8 服务依据及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及吉教联〔2023〕2 号《关于加强学校学生集中用餐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等 相关法规和学校规章。

1.9 服务期限:招标有效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首次成交试用期一学期,试用期内如果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没有经济纠纷并通过调查师生满意度达到 85% 以上,可继续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一年期满,如果经营方能持续满足以上条件,可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续签一年合同,校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续签或者终止合同;三年后重新招标。

1.10 服务地点:长春市十一高中(兴港校区)。

1.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 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 [2022] 2066 号) 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2.1.2 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承诺书);②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③在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④中国裁判文书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件规定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财库〔2016〕125 号)。

2.1.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提供承诺书);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2.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 A 级,具备中央厨房能应急 1000 人以上的送餐需求,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完成合同的能力;

2.2.2 建立 HACCP 或 ISO22000 体系并取得相应证书;

2.2.3 供应商配备人员至少包含:项目经理 1 名、营养师 1 名、厨师 1 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1 名,须持上岗证,其他人员有健康证明材料;

2.2.4 供应商配备符合食材配送需要的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

2.2.5 供应商近三年餐饮经营过程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中毒事件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提供承诺书)。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陈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