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公告发布: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采购手机数据多路取证塔项目
(招标编号:GZSKST26-B018)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采购手机数据多路取证塔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6.8万元,招标人为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68000.00元,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响应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的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报价,响应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的包干价,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所产生的设备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保修期费、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以及其它可能发生的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采购手机数据多路取证塔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采购手机数据多路取证塔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或2026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参与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在《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0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直接报名购买:(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4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4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汕头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郑 工
电话:13041093518
邮 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