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公告:北京中信数科2026年报废资产拍卖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北京
本招标项目为中信数科2026年报废资产拍卖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项目编号:21-04-04A-2026-D-F-E18434C01), 招标人为 中信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 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情况及招标内容
1.1招标内容:中信数科报废资产的公开拍卖处置及相关服务,报废资产包 括但不限于能基设备、传输设备、通信设备、蓄电池(危废类)、各类运营配套 设备、硬盘(需保密处理)、办公家具、办公电脑、各类办公IT 设备、配套耗 材及附属设施等。
1.2项目预算:招标人不承诺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委托拍卖的数量,具体以招 标人实际委托拍卖为准。
1.3服务地点:互联网拍卖+招标人指定地点
1.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1.6投标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投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拍卖服务佣金不 得高于拍卖成交价的5%。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1.7中标人数:根据有效投标人数量确定中标候选人数量,根据综合评分由 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按照法定程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中标人。 具体原则详见下表:
有效投标人数量N 中标候选人数量 中标人数量
N≥6 6 4
N=5 5 3
N=4 4 2
N=3 3 1
N<3 重新组织采购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 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2.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平台的账号,须提供账号截图等 有效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2.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拍平台或京东资产交易平台或阿里拍卖平台的 公共互联网拍卖平台账号,并提供注册账号截图等有效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除此之外有其他平台账号请列出(如有)。
2.5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出之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出 当日)具有单个标的/批次拍卖成交金额不低于30万元(含)的同类项目业绩(同 类项目业绩指与本次招标内容类似的,不含文物、古董等艺术类或其他非资产类)。
证明材料要求如下:1.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①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 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内容页、金额页、双方签字 盖章页);②如为框架协议,除关键页复印件外,须提供相对应的委托函/订单/ 结算单据的复印件,同一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同时提供多份证明材料仅算一份业 绩。2.拍卖公告截图。3.成交页面截图。4.成交确认书。5.业绩至少1张对应佣 金发票的复印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核验结果截图,如无 法提供发票的,可提供银行回款凭证等证明材料。
注:1.拍卖内容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或委托函/订单/结算单或拍卖公告等 为准、时间以单项合同或委托函/订单/结算单为准、成交金额以拍卖成交页面截 图金额或成交确认书金额为准。2.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内容、文 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关键内容无遮盖,原件备查。
2.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2.9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未被 “ 信 用 中 国 ”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 资 格 审 查 方 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08月04日10时00分至2026年08月10日17时 30分;
4.2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4.3招标文件的购买
4.3.1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伍佰元(500元)整,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7日09时30分
5.2递交地点:北京市(逾期送 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说明:如投标人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请务必预留充足的邮寄 或快递时间,以确保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对不按规定 送达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