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招标:河南虞城县第二初级中学2026年秋季‑2027年春季校园餐食材供应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条件:
受虞城县第二初级中学的委托,就虞城县第二初级中学2026年秋季‑2027年春季校园餐食材供应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虞城县第二初级中学2026年秋季‑2027年春季校园餐食材供应配送项目。
2.2项目编号:HNDWGC20260805号。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2.5采购控制价:基准价的90%(以提供的虞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月最后一周的问询价格为基准价)(本项目采用基准价(%形式)报价)。
2.6采购内容:就餐人员2600人左右,为采购人提供日常采购的蔬菜蛋类、食用油、米面类、杂粮、肉(豆)制品、干鲜调料、水果及相关主副食品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强制标准和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2.8服务期限:2026年秋季学期及2027年春季学期(两个学期,秋季学期以开学之日起算,春季学期至2027年7月暑假结束)。
2.9服务地点:按合同签订地点执行。
2.10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绿色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或者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绿色建材产品以及落实绿色包装、绿色运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非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供应商入驻并使用“鹰食安”中小学食堂智慧监管服务平台(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供应商应同意统一车辆标识,加装GPS、进行集中分拣,接入视频监控,并统一进行农残在线检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6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12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4.2地点:网上获取。
4.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4.3.1本项目采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进行。
4.3.2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8月26日上午9时0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陈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