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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招标

2026年度最新资讯:河南省 方城县张骞学校食堂后勤劳务服务项目

发布日期:2026-08-10 13:51:46 浏览次数:4

2026年度最新资讯:河南省 方城县张骞学校食堂后勤劳务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NYZH‑2026‑8‑0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方城县张骞学校食堂后勤劳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方城县张骞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服务内容:按采购人要求制作各种所需饭菜,提供给就餐人员;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的聘用和管理,包含:加工制作环节食品安全、食品质量、食品留样、环境卫生、人员安全、人员晨检、支付食堂相关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险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方城县张骞学校食堂后勤劳务服务项目第一标段;

(002)方城县张骞学校食堂后勤劳务服务项目第二标段;

(003)方城县张骞学校食堂后勤劳务服务项目第三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方城县张骞学校食堂后勤劳务服务项目第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需提供方城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供应商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4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格式自拟);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002方城县张骞学校食堂后勤劳务服务项目第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需提供方城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供应商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4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格式自拟);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003方城县张骞学校食堂后勤劳务服务项目第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需提供方城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供应商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4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格式自拟);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0日 08时00分到2026年08月14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南阳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0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南阳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0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南阳市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方城县张骞学校食堂后勤劳务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08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YZH‑2026‑8‑09

2、项目名称:方城县张骞学校食堂后勤劳务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服务内容:按采购人要求制作各种所需饭菜,提供给就餐人员;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的聘用和管理,包含:加工制作环节食品安全、食品质量、食品留样、环境卫生、人员安全、人员晨检、支付食堂相关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险等。

4.2资金来源:本项目不涉及;

4.3服务期限:1学年;

4.4服务地点:方城县张骞学校;

4.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并达到采购人要求;

4.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方城县张骞学校一楼食堂

第二标段:方城县张骞学校二楼食堂

第三标段:方城县张骞学校三楼食堂

5、合同履行期限:1学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需提供方城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供应商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4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格式自拟);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10日至2026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阳市;

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售价: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阳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阳市

 六、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