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资讯:内蒙古 G511线K139+800环岛路面病害处置日常养护作业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化德县
一、招标条件
本G511线K139+800环岛路面病害处置日常养护作业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7.5859万元,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化德公路工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G511线K139+800环岛存在路面破损病害,经现场核查,拟通过旧路挖除铣刨、基层修补、重铺沥青面层等措施开展病害处置。具体作业内容为:(1)挖除25cm旧路面8125m³、(2)修补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325m²、(3)铣刨旧路面178.5m²、(4)5cm中粒式改性沥青面层3892m²、(5)乳化沥青透层3892.5m²、(6)普通沥青下封层3892.5m²、(7)路面标线1041m²。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路面病害处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路面病害处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0日00时00分到2026年08月15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邮箱发送获取资料后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获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采购人指定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线上开启,供应商无需参与,由采购人统一组织开启。
七、其他
G511线K139+800环岛路面病害处置日常养护作业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G511线K139+800环岛路面病害处置日常养护作业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采购人为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化德公路工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其他要求
2.1 项目概况
G511线K139+800环岛存在路面破损病害,经现场核查,拟通过旧路挖除铣刨、基层修补、重铺沥青面层等措施开展病害处置。具体作业内容为:(1)挖除25cm旧路面81.25m³、(2)修补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325m²、(3)铣刨旧路面178.5m²、(4)5cm中粒式改性沥青面层3892m²、(5)乳化沥青透层3892.5m²、(6)普通沥青下封层3892.5m²、(7)路面标线1041m²。
2.2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3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8月25日,计划交工日期2026年9月30日。上述开、交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2.3 标段划分及采购范围
本次竞争性磋商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采购范围详见下表:
|标段名称|标段范围|采购要求|含税预算金额(万元)|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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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病害处置|G511线K139+800段|详见磋商文件|37.5859|G511线K139+800环岛路面病害处置日常养护作业|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提供1项公路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改建、扩建、改造、养护工程等)施工业绩或公路日常养护作业业绩或类似业绩。
3.3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无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
四、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5.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5日,将填写完毕的《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见公告附件)、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彩色扫描件等资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邮箱标题名称应为“项目名称简写+标段名称+供应商名称+获取文件资料”。发送资料后供应商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500元/套。未在指定时间办理上述事宜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本项目的响应。
5.2 供应商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的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9时30分,供应商应当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电子版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版)递交至采购人指定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规定时间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邮箱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