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推荐:河南省宜阳县城关镇第一初级中学餐厅经营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HNSCY-2026-02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宜阳县城关镇第一初级中学餐厅经营服务项目-采购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0万元,招标人为宜阳县城关镇第一初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宜阳县城关镇第一初级中学餐厅经营服务项目,主要为校内师生提供三
规模:本项目为宣阳县城关镇第一初级中学餐厅经营服务项目,主要为校内师生提供三餐保障服务。服务范围涵盖食材加工制作、餐厅现场服务、场内环境卫生、餐具清洗消毒、厨余垃圾规范处置、全流程食品安全管控等食堂运营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阳县城关镇第一初级中学餐厅经营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宜阳县城关镇第一初级中学餐厅经营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响应文件中须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①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供应商须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的食物中毒、消防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投诉等恶性事件、安全事故发生等方面不良记录的承诺函。(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截图);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将不被接受。;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0日08时30分到2026年08月1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地点:洛阳市。2.报名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文件时携带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获取文件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1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1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
七、其他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受宣阳县城关镇第一初级中学的委托,就宜阳县城关镇第一初级中学餐厅经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8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SCY-2026-026
2、项目名称:宜阳县城关镇第一初级中学餐厅经营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约150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宜阳县城关镇第一初级中学餐厅经营服务项目,主要为校内师生提供三餐保障服务。服务范围涵盖食材加工制作、餐厅现场服务、场内环境卫生、餐具清洗消毒、厨余垃圾规范处置、全流程食品安全管控等食堂运营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服务期:一年;
(6)服务地点:宣阳县城关镇第一初级中学。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不发达、
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响应文件中须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供应商须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
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的食物中毒、消防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投诉等恶性事件、安全事故发生等方面不良记录的承诺函。(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截图);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三、磋商文件获取:
1.时间:2026年08月10日至2026年08月1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
3.报名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文件时携带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获取文件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8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8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郑 工
电话:13041093518
邮 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