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公告推荐:上海市2026年松江区区域医学检验中心标本物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HZC20262494)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松江区区域医学检验中心标本物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8.20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松江区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88.20万元(人民币)(注: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松江区区域医学检验中心标本物流服务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年松江区区域医学检验中心标本物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报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包含冷链运输;若投标人
为外省市企业的,须承诺中标后开展服务前依法完成上海市外省市驻沪货运经营备案,须在投标文件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2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网上邮件形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4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4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
项目概况:
2026年松江区区域医学检验中心标本物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8月2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ZC20262494
项目名称:2026年松江区区域医学检验中心标本物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8.20万元(人民币)(注: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最高限价(如有):88.2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2026年松江区区域医学检验中心标本物流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2、交付(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付(实施)时间/服务期:2026年9月21日至2027年9月20日。(详见磋商文件第
三部分一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
方式:现场或通过邮箱获取
售价:¥600.0元(人民币)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8月2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
四、开启
截止时间:2026年8月2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需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企业登记证明材料等(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报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报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报价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其他报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在上述时间段内携带报名资料复印件1套至上海市进行现场或网上邮件形式(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供应商同时发售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套(售后不退)。
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报价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说明:获取采购文件环节对潜在供应商部分证明资料的审核系采购方为便于后续采购活动开展、减少无效投标响应的前置服务,该服务不属于前置资格审查,该服务产生的建议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的权利,正式供应商资格审查按法定程序进行)。
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拒收。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郑 工
电话:13041093518
邮 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