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发布:吉林2026年高新区公众责任保险(二次)招标公告
地区:吉林
项目编号:SYZX2026-1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高新区公众责任保险(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2026年高新区公众责任保险(二次)
2.2 项目地点:长春高新区。
2.3 招标范围:高新区公共范围内的市政、绿化、路灯、视频监控、窨井等设施公众责任险。
2.4 服务期:合同签署后一年。
2.5固定保费:100万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优质服务,要求24小时及时出险,随叫随到,及时按事故处理程序勘查现场取证;要求所有材料上报后,5个工作日内赔偿完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快速勘查现场和办理承保业务,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3.2.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金融许可证》(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一总公司下多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注:①如还未更换《金融许可证》的,也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依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6年第2号)《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2026年第13号国务院公报)②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3.2.3若投标人是商业保险集团(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须提供集团(总公司)进行授权的有效授权文件。
3.2.4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至少有一项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
3.2.5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2.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1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材料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中(邮件主题备注:项目名称+公司简称):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4.被授权人的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发出后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检查资料的完整性,检查通过后方可递交招标文件款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未按上述流程操作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电子邮件发出后请关注发邮件的邮箱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