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讯~海南海口市美灵小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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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海口市美灵小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8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XHY2026-017;
2.项目名称:海口市美灵小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元;
5.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6.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内供应商考核合格,采购人在合同期满后与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合同(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将不再续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①如供应商是法人、合伙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④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运营商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其分支机构可参与响应,即其分支机构可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⑤如供应商是个体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⑥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5)提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提供以上相关网站的信用截图及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8月18日至2026年08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现场购买,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获取(注:其他组织可提供负责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售价:300.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马震 13581595570
邮箱:gxztb888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