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资讯: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学校2026‑2027学年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GJ(公开)‑2026‑081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学校2026‑2027学年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第三中心小学(联合代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学校2026‑2027学年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学校2026‑2027学年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招标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3.2具有有效的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具备学校食堂采购所需食材的供应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近3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无查实的重大食品安全舆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页面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后,查询页需自带日期);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5日08时30分到2026年08月21日17时30分
文件售价: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4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4日09时00分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