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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招标

2026年度最新资讯:广东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中心小学学生校车接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18 13:47:42 浏览次数:2

2026年度最新资讯:广东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中心小学学生校车接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述

本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中心小学学生校车接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中心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中心小学学生校车接送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为对杨和镇中心小学的学生提供上学期间早晚往返上落点至学校的接送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中心小学学生校车接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中心小学学生校车接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可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可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②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供供应商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③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可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按响应文件格式的对应格式填写。②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大型企业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响应),中标(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8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24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24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否则不接受参与本项目。登记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3)法定代表人到场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到场时须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核对,不代表对其磋商响应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磋商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8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8月28日9时00分至2026年8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佛山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8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佛山市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