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发布推荐:河南灵宝市豫灵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河南
灵宝市豫灵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08月26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灵宝市豫灵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R-2026-00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不超过学生缴纳餐费的22%(测算年劳务费约39.6万元,因本项目的特殊性,具体结算金额以项目实际发生额为准)
5、服务内容:为进一步提高灵宝市豫灵镇第一初级中学餐饮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经研究决定,择优选取1家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食堂劳务服务。该项目由学校直接管理经营,采购人负责食堂食材采购、提供经营场所和所有炊事用具,供应商负责食材的清洗、加工、制作与销售,保证食品安全,环境卫生保洁,厨具设备的保养维护、餐具厨具等清洁消毒等有关用工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6、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8、 服务地点:灵宝市豫灵镇第一初级中学
9、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标准,满足采购人的服务需求;
10、服务期限:总服务期限为3 个学年度,实行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续签机制。每年学年度合同期满,采购人依据项目考核结果、财政预算保障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是否续签下一学年度合同;考核不合格或预算无法保障的,不予续签;
11、服务标准:严格执行最新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供应商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未在类似项目服务过程中提供过虚假材料有其他违反商业信誉的不诚信行为记录等问题(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信息截图,截图应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截图(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截图应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8、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时间:2026年8月15日至2026年8月2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四份
3、售价: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
五、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时间及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6日08时30分
2、磋商地点: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
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