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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招标

2026年度发布推荐:北京哈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日常法律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18 14:34:38 浏览次数:2

2026年度发布推荐:北京哈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日常法律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地区:北京

受哈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日常法律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C26080AT

项目名称:日常法律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

项目性质:非政府采购、非依法必须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及需求:

服务工作范围:满足融资租赁业务、公司治理、劳动纠纷等日常经营等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类法律服务需求。

注: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1.2服务周期:3年

1.3服务地点:北京或哈尔滨(招标人指定地点)。

1.4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5中标人数量:本项目最终确定中标人数量最少为2家,最多为6家,且中标人数量应比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数量少1家。

1.6最高限价:每小时律师费最高限价不超过1500元(含税)。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通用条款: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所投设备、产品、服务等具有相关服务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提供履约能力承诺书原件、服务合法来源渠道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后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供应商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截图,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上网进行查询并保留截图)。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且其被禁止参加采购的期限已届满的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截图,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上网进行查询并保留截图)。

(5)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从成立之日起算)。(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质量问题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与哈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发生过诉讼争议,与哈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合作过程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未被列入《哈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禁用名单》和《哈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黑名单》(提供无违法及不良记录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来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不能提供审计报告,可提供银行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8)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及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的提供相关证明及政策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0)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即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后,在合作期间不得拒绝接受日常法律咨询,不得接受咨询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答复或拒绝相关服务。否则,同意哈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将其列入《哈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禁用名单》中(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其他文件涉及有效期的,必须要在有效期内,超期无效)。

2.2专用条款:

(1)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5)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律师团队(具备有效律师职业资格的)不少于5人,其中负责人必须为合伙人以上级别律师(提供律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负责人为合伙人以上级别律师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24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和线下同步售标方式,电子版文件和纸质版文件内容一致。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时间:2026年9月7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4.2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7日9时30分,投标文件电子版本随同纸质版本一并送达,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3开标时间:2026年9月7日9时30分。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