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公告推荐:江苏省丰县凤城镇张五楼初级中学食堂劳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XZCM-C2026-02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丰县
一、采购条件
本丰县凤城镇张五楼初级中学食堂劳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0万元,采购人为丰县凤城镇张五楼初级中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丰县凤城镇张五楼初级中学食堂劳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丰县凤城镇张五楼初级中学食堂劳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丰县凤城镇张五楼初级中学食堂劳务项目: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复印件),至少提供: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担保函;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 3、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8月18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24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1.获取时间:2026年08月18日至2026年08月24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法:现场获取: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否则不予接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授权委托人前来报名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一份,并加盖供应商的公章。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整,售后不退,未缴纳视为响应无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8月28日09时30分文件开启地点:丰县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郑 工
电话:13041093518
邮 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