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招标:陕西省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学生食堂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MZB2026WGYDX-344)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学生食堂保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18.5万元,招标人为西安外国语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安校区学生食堂保洁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安校区学生食堂保洁服务项目,采购预算:118.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安校区学生食堂保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安校区学生食堂保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安校区学生食堂保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7月(含7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7月(含7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21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7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7日09时3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陈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