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公告:湖南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法律顾问、诉讼代理服务供应商增补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地区:湖南
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现对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法律顾问、诉讼代理服务供应商增补项目(采购代理编号:ZKGS(ZB)‑20260476)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应答人参与应答。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项目名称: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法律顾问、诉讼代理服务供应商增补项目;
1.2项目服务费:项目服务费总预算约45万元/年,由常年法律顾问基本年费及律师代理费构成,其中常年法律顾问基本年费20万元/年(采购人可按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不满一年,则按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约定到期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止实际累计自然日计算),律师代理费累计不超过25万元,以采购人实际发生为准;
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4项目概况:根据采购人经营发展需要,现拟聘请律师事务所为采购人及其所属分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咨询以及2026‑2027年度民商事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的诉讼、仲裁等代理服务。
1.5比选范围:
1.5.1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一)为采购人重大决策、管理提供法律服务;(二)提供日常法律审查及法律咨询等服务;(三)处理各类纠纷事项法律服务;(四)提供律师鉴证及见证服务;(五)提供法律信息交流和法律知识培训服务;(六)其他未尽的各类非诉法律事务。
1.5.2 诉讼、仲裁等代理服务:负责采购人可能涉及的民商事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约谈、调解、诉讼、执行等全过程法律服务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在采购人指定期限内向对方出具函件等相关材料、与对方进行诉前谈判并调解、如谈判调解不成则进入诉讼程序参与庭审并获得生效法律文书、获得生效法律文书后与对方沟通执行和解方案(协议,如有)、与执行法官沟通对接、向法院出具申请采取强制措施的文书、配合采购人及执行法官制定执行方案、思路、路径及现场执行活动、代理执行异议上诉及相关工作等。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比选需求书;
1.6实施地点:长沙市;
1.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8月5日。
1.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9其他:(1)本项目选取1家单位;(2)供应商成交后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任务分配和指派;(3)实行坐班制,坐班执行团队需安排1名经验丰富(执业5年以上,以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首次批准执业日期为准起算)的律师驻采购人指定地点坐班(工作日),驻点坐班时间为:每周至少3天,具体时间由采购人排班,坐班人员原则上固定,如有变动须提前告知采购人并取得认可。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具有须经司法行政机关注册成立并且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2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提供执业资格证复印件以及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2.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5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本项目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应答。
2.7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本项目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前被长沙燃气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列入禁止投标(负面行为清单)的供应商投标;
2.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应答的记录。
3.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有应答意愿者,请于2026年8月17日起至2026年8月2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领取比选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②个人身份证(原件);③应答人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26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沙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