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资讯:河南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驻马店中支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一、招标条件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新华保险”)现委托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驻马店中支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747‑2660SCCHN006)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驻马店中支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计划选定1家中标人,为招标人提供车辆租赁服务,详见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服务地点:河南省境内。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1+1+1模式)。首次签订一年,合同有效期内,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服务进行年度评估,评估结果合格的,经招标人审议通过后,则合同自动顺延至第二年(最高顺延至第三年)。若投标人服务出现失误,或未按招标人要求在合理期限内反馈相关成果物,经招标人要求改正后仍未改正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资信证明可为复印件)。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1个包车客运服务实施经验,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框架合同应提供业务订单)。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
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中国执行公开网”“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的查询截图(以评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严禁被列入新华保险系统供应商黑名单清单且在禁入期内的投标人参与招标人的采购活动。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8.1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以提供市际及以上包车客运服务,同时所提供车辆的产权应归投标人所有,不允许提供外租及挂靠车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8.2驾驶员驾驶证准驾车型覆盖招标人所需车型;投标人需提供驾驶证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9如不是法人参加,需提供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或本单位近三个月对公账户转账工资流水。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8月14日至2026年08月24日,0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5.3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4日9时00分00秒(即投标截止时间)。
6.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