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资讯:河南省三门峡市中心医院西门子 Skyra 3.0T 磁共振维保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ZSZB-20260711)
项目所在地区: 河南省, 三门峡市, 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三门峡市中心医院西门子 Skyra 3.0T 磁共振维保服务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6 万元,招标人为三门峡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三门峡市中心医院西门子 Skyra 3.0T 磁共振维保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三门峡市中心医院西门子 Skyra 3.0T 磁共振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三门峡市中心医院西门子 Skyra 3.0T 磁共振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8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8 月 26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26 年 08 月 20 日--2026 年 08 月 26 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三门峡市获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8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三门峡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8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三门峡市
七、其他
公司受三门峡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就三门峡市中心医院西门子 Skyra 3.0T 磁共振维保服务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内容
1. 项目名称:三门峡市中心医院西门子 Skyra 3.0T 磁共振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2. 项目编号:HZSZB-20260711;
3.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三门峡市中心医院西门子 Skyra 3.0T 磁共振维保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 预算金额:460000.00 元
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及采购人的验收合格标准;
8.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 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①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内容:失信被执行人;②“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内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内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页、信用中国查询页、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网站截图应含有日期且显示查询结果;
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7.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26 年 08 月 20 日--2026 年 08 月 26 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三门峡市获取磋商文件。
2. 报名资料如下: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和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5)“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
(6)非联合体承诺书;
注:(1)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套;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资格条件以磋商小组审核结果为准。
3.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6 年 08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三门峡市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磋商保证金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 号)第 6 条的规定,磋商保证金不再收取,需提供磋商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