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资讯推荐:宁夏长卿酒店管理(宁夏)有限公司丽呈愿瑾酒店内装饰及消防改造项目(灵武市东塔镇城一村品牌连锁酒店加盟建设项目)一灵武市东塔镇城一村酒店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F2026-ZC-021)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卿酒店管理(宁夏)有限公司丽呈愿瑾酒店内装饰及消防改造项目(灵武市东塔镇城一村品牌连锁酒店加盟建设项目)一灵武市东塔镇城一村酒店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3.4万元,招标人为灵武市城一村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卿酒店管理(宁夏)有限公司丽呈愿瑾酒店内装饰及消防改造项目(灵武市东塔镇城一村品牌连锁酒店加盟建设项目)一灵武市东塔镇城一村酒店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卿酒店管理(宁夏)有限公司丽呈愿瑾酒店内装饰及消防改造项目(灵武市东塔镇城一村品牌连锁酒店加盟建设项目)一灵武市东塔镇城一村酒店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安全员须取得安全证书(考核证),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9.72】2号)文件执行,小型
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3.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在“信用中国网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截图,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由代理公司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查询)。
⑤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9日13时00分到2026年08月26日17时30分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31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灵武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31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灵武市。
3.1获取时间:请于2026年8月19日至2026年8月26日(每日8:30-17:30时)。
3.2获取地点:电子版邮箱获取或在代理公司现场领取。
3.3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进行登记,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或携带以上资料到代理公司现场登记,登记后领取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证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郑 工
电话:13041093518
邮 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