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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招标

2026年度发布推荐:吉林隐秀长春南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24 14:39:13 浏览次数:4

2026年度发布推荐:吉林隐秀长春南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吉林

招标人:  长春城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ZB2026-618

1.招标条件 

受长春城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隐秀长春南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城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隐秀长春南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2 项目地点:长春市。

2.3 项目规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 4.07 万㎡;总建筑面积约 9.84 万㎡,地上建筑面积约 7.53 万㎡,地下建筑面积约 2.31 万㎡。以上面积为方案测算面积,实际以规划部门批复的面积作为结算依据。共规划小高层、洋房、叠拼等住宅产品,配套含 3 班幼儿园、物业用房、社区办公用房、养老用房、配电房及开闭所等。景观面积约 1.42 万㎡,实际面积以图纸测算为准。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隐秀长春南项目内所有工作内容,具体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及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工作内容:(1)接受长春城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内对应的工程项目进行工程预算审核、控制价编制、必要的中间过程审核、工程结算审核,并出具评审报告。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施工阶段:招标清单编制、工程控制价的编制、无定额项目的合理测算;与工程实施有关的合理合法的咨询服务(含变更、签证的审核工作);计量支付审核;

②结算阶段:工程造价的结算审核;配合招标人完成概算回归和工程决算;配合招标人接受审计工作;

③建立材料价格基础信息;

④协助完成造价管理体系的建立;

⑤完成项目造价数据信息管理、协助招标人对固定资产盘点工作;

⑥完成其它需要造价咨询协助完成的工作;

⑦造价咨询需配合业主方同时,协助代建管理方完成包括但不限于目标成本、动态成本、结算、线上软件系统维护等所有工程造价及成本管理工作。

(2)完成编制的控制价、工程结算与施工单位做对比分析及原因分析。

(3)招标人安排的其他事务。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12月30日止(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咨询服务期相应顺延,但咨询费不再增加)

2.6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类似造价咨询项目业绩至少1项。

3.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土木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具有造价工作或从事相关项目的审计工作经验,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造价咨询项目业绩至少1项。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不允许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信誉要求:(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27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27日)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2)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及职称证;(3)企业被授权人身份证;(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4.2招标文件每套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14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