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推荐:陕西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Y2026-1-735)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28万元,招标人为陕西理工大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陕西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人工智能通识课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及教学资源;(002)智慧教务管理系统;(003)生理多参采集系统等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人工智能通识课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及教学资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银行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注:①提供审计报告的,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文件要求,审计报告须有清晰可扫描查询的二维码,若审计报告未赋码视为无效。②提供资信证明的,必须提供资信证明全部页以及基本户信息(提供开户许可证或提供基本银行账户信息),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代替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7月至今已缴纳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
无须缴纳税款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提供2025年7月至今已缴纳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日投标活动;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002智慧教务管理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银行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注:①提供审计报告的,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文件要求,审计报告须有清晰可扫描查询的二维码,若审计报告未赋码视为无效。②提供资信证明的,必须提供资信证明全部页以及基本户信息(提供开户许可证或提供基本银行账户信息),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代替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7月至今已缴纳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提供2025年7月至今已缴纳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
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备注:本项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003生理多参采集系统等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银行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注:①提供审计报告的,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文件要求,审计报告须有清晰可扫描查询的二维码,若审计报告未赋码视为无效。②提供资信证明的,必须提供资信证明全部页以及基本户信息(提供开户许可证或提供基本银行账户信息),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代替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7月至今已缴纳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提供2025年7月至今已缴纳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1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28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1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西安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郑 工
电话:13041093518
邮 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