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招标:辽宁省沈阳市尚品东汇学校购买师生餐饮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YHN2026082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市尚品东汇学校购买师生餐饮配送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人民币28.2万元,招标人为沈阳市第一三六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市尚品东汇学校购买师生餐饮配送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市尚品东汇学校购买师生餐饮配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市尚品东汇学校购买师生餐饮配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主体业态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2)供应商须提供“场所环境、设备布局、工艺流程、生产用水、从业人员个人卫生、餐具消毒、食品贮存、餐食配送等符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的承诺函。
(3)供应商须提供“具备独立的餐食加工场地,食品处理区(指贮存、加工制作食品及清洗消毒、保洁餐用具等区域)内外环境清洁卫生”的承诺函。
(4)供应商须提供“场所面积、设备设施、从业人员数量、配送车辆等条件应满足加工制作和配送需求”的承诺函。
(5)供应商须提供“配备符合配送需要的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和符合要求的保温设施”的承诺函。
(6)按照“互联网+明厨亮灶”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实现加工、操作可视化、透明化和全程公开;配备的监控系统,能够将食品加工、烹饪、分餐等关键操作过程的视频信号接入服务学校,主动接受监督,视频保存30天以上”的承诺函。
(7)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0日19时00分到2026年08月28日00时00分
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3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31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HN2026082001
项目名称:沈阳市尚品东汇学校购买师生餐饮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2,000.00元
最高限价:282,000.00元
采购需求:沈阳市尚品东汇学校购买师生餐饮配送服务,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4.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主体业态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2)供应商须提供“场所环境、设备布局、工艺流程、生产用水、从业人员个人卫生、餐具消毒、食品贮存、餐食配送等符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的承诺函。
(3)供应商须提供“具备独立的餐食加工场地,食品处理区(指贮存、加工制作食品及清洗消毒、保洁餐用具等区域)内外环境清洁卫生”的承诺函。
(4)供应商须提供“场所面积、设备设施、从业人员数量、配送车辆等条件应满足加工制作和配送需求”的承诺函。
(5)供应商须提供“配备符合配送需要的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和符合要求的保温设施”的承诺函。
(6)按照“互联网+明厨亮灶”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实现加工、操作可视化、透明化和全程公开;配备的监控系统,能够将食品加工、烹饪、分餐等关键操作过程的视频信号接入服务学校,主动接受监督,视频保存30天以上”的承诺函。
(7)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8月20日19:00至2026年08月28日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31日09:30(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31日09:30(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加盖公章的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全过程直至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保持手机通话畅通,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我公司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为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将: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