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资讯:云南省保山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方案续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TR‑2026‑07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保山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方案续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2万元,招标人为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预算:52.00万元(伍拾贰万元整);最高限价:52.00万元(伍拾贰万元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保山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方案续编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保山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方案续编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磋商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若磋商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独立主体若依法不需办理营业执照也可开展经营活动的,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注: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或说明;提供相关说明的,须加盖公章确认)。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若有不良记录的,其申请将被否决。(磋商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并交由资格审查小组审核后存档保存);
2.磋商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磋商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1)或(2)任意一项材料:
(1)2023年至今任意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成立不满1年的磋商申请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等能证明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申请人提供书面声明(书面声明须加盖公章确认),可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磋商申请人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说明或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须加盖公章确认),可附相关证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见“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申请人应具有有效的乙级(含)以上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资质以及乙级(含)以上土地规划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据实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确认)。
3.磋商申请人需满足政府采购所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据实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确认)。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5日 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01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7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保山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7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保山市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