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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公告推荐:河南省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大数据与绿色金融融合创新项目

发布日期:2026-08-27 12:08:16 浏览次数:2

2026年度公告推荐:河南省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大数据与绿色金融融合创新项目

(招标编号:XHZC-2026-0820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大数据与绿色金融融合创新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7.8000万元,招标人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开展生态环境数据归集,建立环境信息应用于绿色金融的制度体系、技术方法,

为搭建生态环境数据安全共享通道、推动绿色金融创新产品提供支撑,调度评估应用成效、

总结推广经验案例,以生态环境大数据赋能优化绿色投融资。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大数据与绿色金融融合创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大数据与绿色金融融合创新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同等效力的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

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需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将查询结果附到响应文件中(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开标时采购人、代理机构根据需要自行核查,如核查情况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采购人、代理机构现场核查结果为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由代理机构进行留存。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需包含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

4.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6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0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原区.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郑 工

电话:13041093518

邮 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