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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招标

项目快讯:中国农业银行楚雄分行9个县支行食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22 14:03:32 浏览次数:29

项目快讯:中国农业银行楚雄分行9个县支行食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农业银行楚雄分行9个县支行食堂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43.16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行。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和招标范围规模拟采用采购一家主选供应商,同时备选一家供应商方式为楚雄分行提供9个县支行食堂服务,主选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约中若招标人认为未按合同履约,则由备选中标人顶替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中国农业银行楚雄分行9个县支行食堂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农业银行楚雄分行9个县支行食堂服务项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印章,对于分公司等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时须提供总公司(或事业单位上级独立机构等)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2.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最终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投标人或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且处于禁入期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印章》

4.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印章)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印章)

6.投标人应独立完成整个采购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印章)

7.投标人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8.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劳务派造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9.投标人20231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份类似食堂外包服务业绩案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

7.投标人参与本项日的授权代理人应为自有员工,提供投标人最近三个月(开标当月不计)为授权代理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需带有网络查询途径或验证二维码进行现场验证,未提供或查询结果不一致或无法查询的不予认可。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即可)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01200830分到20260127173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02110930

六、开标时间:202602110930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张岩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