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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快讯:肇庆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信安校区)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27 16:45:16 浏览次数:29

项目快讯:肇庆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信安校区)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20251218-97)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肇庆市

一、招标条件

本肇庆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信安校区)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21.767040万元,招标人为肇庆市第一中学实验学

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肇庆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信安校区)食堂劳务服务,1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肇庆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信安校区)食堂劳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肇庆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信安校区)食堂劳务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条件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新成立的企业(如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3)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

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01230900分到202601301730分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邮箱报名方式获招标文件。供应商把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联系方式发至邮箱,然后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办理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售价:¥300.00(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02130930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02130930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张岩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