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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今日发布:千阳县中学新建项目(一期)隔震装置第三方检测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29 15:46:40 浏览次数:34

2026年今日发布:千阳县中学新建项目(一期)隔震装置第三方检测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XZADL-CS2026-0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千阳县中学新建项目(一期)隔震装置第三方检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争取中省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人为千阳县城镇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3000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千阳县中学新建项目(一期)隔震装置第三方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千阳县中学新建项目(一期)隔震装置第三方检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经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碰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专项资质,且同时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CMA证书附表需包含建筑隔震装置检测);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检测人员证书;

5、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提供近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及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供应商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近三年(202212月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提供合同复印件);

10、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中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磋商(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01280900分到202602031700

获取方式:凡满足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请于2026128日到202623(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前往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0209143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02091430分开标地点:宝鸡市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zhaobiaogaol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