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今日发布:江苏仪征市新材料产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项目遴选公告
(招标编号:JSPZJ-202602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
一、招标条件:本仪征市新材料产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00.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仪征市新材料产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扬州新材料科创园项目主要建有标准厂房、综合科研中心、智能研发中心、运维管理中心、分析化验中心、仓库、罐区及动力车间、维护车间、三废处理站、管廊等配套设施,旨在强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动新材料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本项目总投资不超过10亿元,收入来源于销售、租赁、服务等建成的多元化板块。仪征市新材料产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项目,债券金额不超过10亿元,期限不超过10年期,采用方案设计+申报发行模式,年化承销费率不超过0.2%,发行价格依据市场而定。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的意见》(扬府办发〔2016〕150号)及《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工作的意见》,公司现采用公开遴选方式确定本次绿色公司债的主承销商。本次遴选投标人第1名为中标承销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仪征市新材料产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仪征市新材料产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项目: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主承销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5、2022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记录和无行贿行为,不存在主承团队或人员受到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等情况;6、投标人需承诺接受发行人所提出的承销费率;
7、本次遴选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均须符合上述所有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应材料,同时双方需在投标前就协作分工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投标人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投标或单独投标;8、本次遴选仅接受券商机构投标,且参与投标的券商(包括联合体投标的各方)不得存在与扬州新材料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仪征市新材料产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有正在执行中的债券业务合作且尚未发行完毕的情况。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2月02日09时00分到2026年03月04日09时30分;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采用面交方式的,以投标文件递交登记时间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为准。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4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扬州市
招标人:仪征市新材料产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zhaobiaogaoli@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