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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招标

2026年今日发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岗李乡冉村安置区43号地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03 11:42:51 浏览次数:20

2026今日发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岗李乡冉村安置区43号地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岗李乡冉村安置区43号地物业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226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ZCG-2026011901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岗李乡冉村安置区43号地物业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本项目住宅最高限价1.4/月·平方米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地块对应地点)

5.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

5.3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规、标准、规范或行业执行标准的规定

5.4服务内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岗李乡冉村安置区43号地(面积80071m²)物业服务,包含但不限于综合服务、卫生保洁、公用设施设备维护、绿化养护管理、门卫保安每天24小时值班、地下车库保洁及照明电费等管理、垃圾清运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5.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 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内容相关网页截图,此网页截图仅为评审时参考依据,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体评审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同一合同项目最多有一家子公司参加投标。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0203日至20260209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采取电子邮件发售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将获取文件所需资料,命名主题(xx公司-XX项目名称一获取文件资料),发送成功后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4.获取文件所需资料:(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注:以上资料提 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仅用于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标段,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02260930(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02260930(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

六、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关于调整优化节;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4.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

5.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8.投标人提供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10.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由中标人全额支付给代理机构代理服务

费。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zhaobiaogaol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