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今日发布:帆石风电项目固定翼无人机巡航保障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Z2026F0108)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帆石风电项目固定翼无人机巡航保障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35万
元,招标人为广东海安水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人民币2,350,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帆石风电项目固定翼无人机巡航保障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帆石风电项目固定翼无人机巡航保障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
一:①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③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
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6.供应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
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本项目只接受获取了采购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9.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响应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0.供应商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管理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06日09时00分到2026年02月1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售价(元):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zhaobiaogaoli@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