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热点:吉木萨尔县中小微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之起重机采购、安装、服务公告
(招标编号:XJHJZB-2026020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
一、招标条件
本吉木萨尔县中小微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之起重机采购、安装、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00万元,招标人为哈密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供货规模和概况:10栋钢结构厂房(1#~4#、9#*12#、16#~17#钢结构厂房)共十八台,供货期内所需之起重机采购、安装、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木萨尔县中小微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之起重机采购、安装、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木萨尔县中小微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之起重机采购、安装、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资质证明文件齐全。供货商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中必须包括所采购的规格和种类)。
(2)供货符合性要求:构成对招标文件中其他明确规定技术不接受条款的实质性偏离(技术要求、检查和检验)。
(3)环境符合性要求:(防护、防爆、温度、介质等)
(4)供货符合性要求:(工作原理、核心功能要求)
2.供货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5年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3.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需提供采购公告期间对以上内容的查询截图:
4.要求近三年来(2023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财产被接管、破产或者其他关、停、并、转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有能力承担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投标人提供承诺书。5.投标人近五年内(2021年01月01日以来)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06日10时00分到2026年02月12日19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通六献1+间:2036年02日20 10+20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8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张岩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