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热点:江苏省南京市光学加工中心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一、采购条件
本光学加工中心竞争性磋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0.00000000万元,采购人为江苏金 陵机械制造总厂。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光学加工中心1套,限价180万元,参数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光学加工中心竞争性磋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学加工中心竞争性磋商:
(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合格的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己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距响应时间六个月内开具),或距响应时间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需提供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7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7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7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7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7)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2)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特定资质:不接受进口设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2月04日08时30分到2026年02月11日16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1日09时00分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3月11日09时00分
文件开启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张岩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