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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讯+和田经营用房招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4 15:14:23 浏览次数:15

关于资讯+和田经营用房招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XLZPSXCG-2026-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皮山县

一、招标条件

本和田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皮山县分公司经营用房招租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年租金649620.00元,招标人为和田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皮山县分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经营用房情况:面积:2-6层,4500m2,地址:皮山县安徽大道149号。最低费用:年租金649620.00元。租赁年限:租期4年11个月,租赁要求: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

年租金总额基础上递增1%,提前两个月预交下一年年度租金。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和田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皮山县分公司经营用房招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和田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皮山县分公司经营用房招租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或2025年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的财务审计报告(2026年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的情况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单独提供),个体工商户可以不提供

3)提供税务部门出县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3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依法报税资料),注以完税证明税款所属日期期为准,代缴税的完税证明不作为税务缴费凭证(如社保缴税等);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新成立少于三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个体工商户可以不提供;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7)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取消其投标资格。8)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05日10时00分到2026年03月09日19时00分获取方式报名时持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加盖公司公章。获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0日11时0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3月10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张岩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