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讯+内蒙古农业大学南校区图书馆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竞选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jzx-2026zb-02)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农业大学南校区图书馆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其他资金:项目总投资27594.72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以及学校自筹等多渠道解决。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其他。
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33718.3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图书馆主体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内蒙古农业大学南校区图书馆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内蒙古农业大学南校区图书馆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具备满足招标采购需求依法依规组建的评审专家库及开展招采工作必须的设备设施;4.自竞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两年内,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竞标:(1)被行政机关认定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2)被行政机关认定或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相关部门查实存在行(受)贿行为的;(3)自治区代建中心组织的采购活动中,成交后成交供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4)自治区代建中心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履约评价:履约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5.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令第34号)相关规定,供应商需通过其设立登记所在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本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向社会公布信息为准。7.其他要求: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承诺书”(格式详见竞选文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03-0600:00:00到2026-03-1223:59:59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03-1910:00:00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03-1910:00:00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33718.3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图书馆主体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
2.建设地址:内蒙古农业大学南校区院内(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学苑东街南侧、鄂尔多斯东街北侧、东影南路东侧)
3.最高竞标限价:685000元
最高竞标限价不包含评标专家劳务费。评标专家劳务费由采购人承担,每次招采工作完成后,评标专家劳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先行垫付,之后凭借评标专家开具的评审费发票及支付凭证等材料向采购人申请报销(评标专家开具的评审费发票购买方信息须填写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将费用转入成交供应商公司账户。评标专家劳务费按照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内公资发(2023)15号)文件执行。
4.服务期:自签订招标代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所有招标及采购工作完成之日止
5.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知(建市(2010)8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关于印发《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等五个标准招标文件的通知(发展法规(2017)1606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建市(2024)70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改<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编制指导意见>有关内容的通知》(内建市
(2025)150号)等相关规定。
6.服务地点:按照采购人要求
二、服务范围
1.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内限额以上及以下所有工程、货物及服务所涉及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选、竞争性磁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及《内蒙古自治区本
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代建项目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采购方式的招标代理服务业务。
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实施采购;属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必须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采用政府采购方式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施采购;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代建项目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采购方式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采购。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前期准备策划;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计划;招标文件预公示;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组织答疑、开标、评标;协助评标结果审查;协助招标人组织开展复评;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异议受理、处理;配合投诉处理;发放中标通知书;各类备案和其他相关工作。
2.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峻工结算价登记工作的通知》(内建标(2025)170号),配合自治区代建中心完成对应工作。
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标后履约见证管理操作指引(试行)》(内公资发(2025)9号),配合自治区代建中心完成对应工作。
4.对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招标或采购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文件、资料的制作,资料的汇总、报送等。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满足招标采购需求依法依规组建的评审专家库及开展招采工作必须的设备
设施
4、自竞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两年内,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竞标
(1)被行政机关认定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被行政机关认定或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相关部门真实存在行(受)
贿行为的
(3)自治区代建中心组织的采购活动中,成交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4)自治区代建中心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履约评价,履约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
5.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令第34号)相关规定,供应商需通过其设立登记所在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本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向社会公布信息为准。
7.其他要求: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承诺书”(格式详见竞选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竞选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3月6日00:00:00至2026年3月12日23:59:59
2.竞选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下载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3月19日10:00,逾期不再接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张岩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