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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2026标讯长春吉润净月医院放射科、整形美容中心设备采购1至3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0 09:12:05 浏览次数:20

2026标讯长春吉润净月医院放射科、整形美容中心设备采购1至3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吉润净月医院放射科、整形美容中心设备采购(1至3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长春吉润净月医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吉润净月医院放射科、整形美容中心设备采购(1至3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吉润净月医院放射科、整形美容中心设备采购(1至3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及产品须有合法的市场准入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具有所投产品的供货能力,运营状况良好。

3.2产品代理商投标,必须具有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或同等效力证明。(须提供逐级授权)

3.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

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产品制造商另须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注:①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设备,投标人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②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设备,投标人无需提供上述要求的相关证件,但须提供该产品不属于医疗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

3.4投标人所投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相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注: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设备,投标人无需提供该证件。

3.5近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代理商参加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

3.9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类产品仅能委托关投标无效。

联邦贷款署(Federal Loan Administration)

3.10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允许对上述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允许兼投兼中: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09日09时00分到2026年03月13日16时00分获取方式:详见内容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1日09时30分六、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1日09时30分七、其他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春吉润净月医院放射科、整形美容中心设备采购(1至3标段)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长春吉润净月医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科室招标范围ZTY-2026026(1)长春吉润净月医院放射科、整形美容中心设备采购(1标段)放射科数字胃肠机,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ZTY-2026026(2)长春吉润净月医院放射科、整形美容中心设备采购(2标段)放射科肩关节线圈,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ZTY-2026026(3)长春吉润净月医院放射科、整形美容中心设备采购(3标段)整形美容中心LED全彩高清显示屏系统,技术参数详见招标立件弟五卓供货要求。2.2供货地点:长春净月高新区新城大街与飞虹各[处。2.3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收到标人定货证知后30-台内交货及安装调试完毕。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合格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及产品须有合法的市场准入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具有所投产品的供货能力,运营状况良好。3.2产品代理商投标,必须具有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或同等效力证明(须提供逐级授权)。3.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产品制造商另须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注:①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设备,投标人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②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设备,投标人无需提供上述要求的相关证件,但须提供该产品不属于医疗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3.4投标人所投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相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注: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设备,投标人无需提供该证件。

3.5近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羟甲基氨基甲烷氯化钠edta缓冲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

3.9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类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10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允许对上述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允许兼投兼中。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3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

同)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③被授权人身份证;

④投标人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产品制造商另须提供《医

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⑤代理商投标另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或同等效力证明(须提供逐级授权),⑥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如无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须提供政府官方出具的其不属于医疗器械或仅用于科研的证明材料)。4.2招标文件售价如下:标段招标文件售价(元)

1800

2500

3800

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王工  15712990896

邮箱:zhaobiaoBu13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