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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关于=砚山县中医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0 11:00:16 浏览次数:25

 关于=砚山县中医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

、招标条件

本砚山县中医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4.481188万元,招标人为砚山 县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医疗废物暂存间一栋,层数为地上两层,建筑高度6.40m, 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抗震等级四级抗震, 抗震设防烈度6度。占地面积92.02m2, 建筑面积184.04m2,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砚山县中医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建设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砚山县中医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②截止时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为获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 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④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此部分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

1.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或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资料(至少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 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满1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 表 。

②供应商须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无需针对本项目或本项目采购人)。

备注:以上①-

②项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1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1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 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 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纳税证明材料。

1.3.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1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 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

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 诺书)。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1.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 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3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 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供应商。②在货物采 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  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 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 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1%(工 程类项目为/

%)。③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 认定。④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 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

①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③项目负 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如是新成立的拟投单位或新入职的人员,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附相关  说明,如是退休返聘人员,供应商可以提供身份证、退休证及供应商企业的聘用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10日06时00分到2026年03月16日23时59分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0日15时00分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0日15时00分 云南省文山壮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张岩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