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讯+银川九中艺术楼外立面及功能室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JXD-2026/B-119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一、招标条件
本银川九中艺术楼外立面及功能室维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5万元,招标人为银川市第九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艺术楼外立面及功能室维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34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响应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6)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执业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15日00时00分到2026年03月20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3月15日至2026年3月2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0:0时至12:00时下午12:00时至24:00时(北京时间),认真将附件中的标书领取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进行项目登记,完成登记后磋商文件发送至各供应商邮箱。标书领取申请表在公告发布网址自行下载,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银川市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张岩13581595570
邮箱:gxztb888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