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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2026年度资讯:厦门新机场及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充电桩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14 14:30:55 浏览次数:47

2026年度资讯:厦门新机场及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充电桩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YZ-HLGM260112001)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一、招标条件

本厦门新机场及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充电桩采购及安装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718.711259万元,招标人为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厦门新机场及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充电桩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厦门新机场及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充电桩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厦门新机场及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充电桩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2投标人全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3投标人须为所投充电桩设备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投标人若不是充电桩设备的制造商,投标时必须提供充电桩设备制造商关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和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制造商单位公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充电桩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品牌的充电桩设备制造商授权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均作无效标处理:若充电桩设各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均作无效标处理。

1.4投标人若不是充电运营管理平台的开发商,投标时必须提供充电运营管理平台的开发商关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和开发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开发商单位公章。

1.5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或换发证照后的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6业绩要求:自20201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的充电桩设备品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应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总装机5000KW的供货业绩。

业绩要求备注:

(1)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11日至投标截止日,且该项目应于投标截止日前竣工验收合格。

(2)所投的充电桩设备品牌指投标人所投充电桩设备直流分体、直流一体及交流一体充电桩品牌。若所投直流分体、直流一体及交流一体充电桩为不同品牌,则各所投品牌均应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3)业绩证明材料:1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业绩的供货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含首页、买卖双方盖章页、主要商务条款页、设备清单页,上述合同材料不齐全的,则业绩不予认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总装机功率的计算说明;4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单项合同总装机功率,或无法体现充电桩设备品牌为本次所投品牌,或无法提供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还须提供加盖项目使用单位印章的证明文件原件予以佐证,否则不予认定;3”框架协议”、"战略合作"等意向性采购协议不计业绩仅提供制造商与代理商签订的合同,合同不予认定。

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严重失信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官网查询结果的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

3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严重失信方名单”的情形,否则投标无效。前述”严重失信方名单"以开标当日从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失信信息数据库查询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所投充电桩设各包括直流分体、直流一体及交流一体充电桩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并满足资格(1.3>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加盖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资格(1.1)(1.2)(2)(3)(4)的要求联合体作为一个整体应满足资格(1.3)(1.4)(1.5)(1.6)的要求。*备注:

(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材料除特别要求提供原件的,均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前述提供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相应原件应携带至开标现场供评委核查。

(2)以上证明材料属于原件”必查”项目。

(3)本招标项目所要求提供原件核查(必查)或备查的内容,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二维码查询真伪或防伪编码查询真伪的或可通过官方网站核查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官方网址,投标人未提供官方网址的,视为无法核查),可不提供原件。如评委无法通过所提供的二维码、防伪编码查询真伪的,或无法通过所提供的官方网站核查的,由投标人承担不利后果。: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01130830分到202601191700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13日至2026011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或者或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可将报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报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发至我司邮箱,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邮件主题备注:报名(填写报名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0202093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02020930

开标地点:厦门市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张岩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