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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关于资讯+河南省新郑市和庄镇河赵社区电梯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9 14:35:00 浏览次数:18

关于资讯+河南省新郑市和庄镇河赵社区电梯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新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郑市和庄镇河赵社区电梯维保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0.11万元,招标人为新郑市和庄镇河赵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郑市和庄镇河赵社区电梯维保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郑市和庄镇河赵社区电梯维保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郑市和庄镇河赵社区电梯维保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电梯安装或修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含电梯安装或修理)B级以上资质。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由供应商将相关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函;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17日09时00分到2026年03月24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30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30日15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郑市和庄镇河赵社区电梯维保项目

3.项目金额:701100.00元

4.招标范围:新郑市和庄镇河赵社区电梯维保

5.划分标段: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6.服务期:5年

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电梯安装或修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含电梯安装或修理)B级以上资质。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由供应商将相关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函;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7日至2026年03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标段,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时须携带资料: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二、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资料需按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为一份,需用A4纸复印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以上顺序装订),原件验后退还。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30日15时0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张岩13581595570

邮箱:gxztb8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