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项目快讯//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环保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准安市/盱眙县
一、采购条件
本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环保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5.000000万元,采购人为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采购预算价:75万元。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环保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环保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监理:
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环保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监理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受托人身份证:(供应商可任选其中1项提供材料):
2.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承诺书:(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监理资质之一: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
质。
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
程),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拟选派的总监无在建(监)工程(如总监是变更后无在建(监)工程的,应满足变更备案之日至本次投标截止之日已满6个月):
(3)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说明:“在监项目”是指投标总监自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之日(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起至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担任总监的工程,也包括投标总监担任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贵人的尚未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数量不得低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件”人员配备标准;(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7.其他要求:
7.1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自2025年10月以来任意1个月(含)养老保险证明(若为退休人员则提供退休证和聘用合同):
7.2投标人须承诺在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必须配合建设单位完成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备案,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备案、合同归集等(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7.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7.4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7.5投标人近两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评标时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准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准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如发现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7.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说明:本次采购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评委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3月23日08时30分到2026年03月3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获取时间: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30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材料: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售价:300元/份(中标与否不予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3日09时00分
六、文件开启时间
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4月03日09时00分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环保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监理已由盱眙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盱审批(建)(2025)09209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并于2026年4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
间)前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厂房项目用地约为29845.12平方米(44.7677亩),总建筑面积为29400.98平方米,包含3栋多层厂房、1栋配套用房(含开关站、配电站、消控室、消防水池等)、门卫及配套等。市政工程包含7条道路新建及改建,以及1座垃圾中转站改扩建。
采购预算价:75万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总工期200个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为实际工期,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即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投标人报价时须将工程延期风险考虑在内,若工程延期,不增加监理
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环保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监理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zhaobiaogaoli@163.com
